绘画和摄影的区别 西安美天手绘

绘画是在平面上创制可视形象的艺术形式。绘画体现主体与客体的交流,在这种交流中,主体与客体相互进入,相互赋予对方意义。绘画过程中,首先是对象对作者的观念进入。这种进入表现为对象的审美特质激发作者的审美欲望,引起作者创作的冲动。其次是作者对对象的进入。这个过程是作者理解和把握对象,使对象契合并体现自己的审美偏好的过程。作者的审美偏好赋予对象以审美价值,而对象的存在给作者的审美偏好提供表达的通道和载体。绘画需要裁剪出一定主题,但绘画者并不奢求展现对象的全部内涵,这体现了一种谦逊中的自信,一种不完美的完美。内涵的不完美体现绘画者的宽和大度与自知之明——因为不可能,所以作者并不奢望对对象进行全面的挖掘和展示。期望完美体现作者对人的认知和感悟能力的成长抱有希望。任何绘画都保留着不完美的有待填充的空间,这给观者以欣赏、发现和创造的自由。欣赏本身成为一个再创造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绘画作品不是一次完成的。原始的创作和欣赏者的再创作体现一个历史情景的动态过程。绘画作品的可再创造性源于其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固然表现在作者对对象存在现实的判断,更主要的表现在作者的审美意识在创作中的支配作用。

摄影是用照相机等摄取对象影像的过程。摄影首先是一种技术,作为创造视觉对象的一种形式,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艺术。摄影体现主体对客体的裁剪、摄取、控制和占有。在摄影过程中,主动性的主体和被动性的客体之间存在着地位和等级的巨大差别,主体赋予客体意义和价值,从而使客体处于受宰制的地位,失去与主体交流的能力。摄影也体现操作者的主观选择,比如场景、距离、视角、光线、色度等等。但是,在机器框定的背景下,摄影作品呈现出客观的特点。这种客观性包括超越人的感知能力的精确性。由此,摄影作品表现出充盈性的特点。饱满的作品完成了自我构建,杜绝了观者的再创造。在摄影作品面前,观者是被动的。——被迫接受作品提供的意味而失去表达自己体验的机会。其实,关键的原因在于,作品的充盈性表明作品的完成,观者失去介入体验的通道。于是,摄影作品呈现静态的特点。这种精确的静态性遭到波德莱尔的致命嘲弄,摄影能够比以往任何时候的任何操作更加精确地复制实在,显示“真”。但是,由于摄影窒息了美,阉割了想象,因此成为艺术最致命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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