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集卡超高暂豁免 交通部发布治超新标准

交通部:国内路况决定限高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出台62号文旨在抑制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蔓延势头。

交通部等九部委早在2004年就开始“治超”行动。吴德金认为,原规章(指交通部2号文)存在执行标准不一、处罚裁量权过大等问题,且很多地方与2004年国家出台的强制性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相悖,造成了很多事故。

他表示,此次64号文最大的亮点就是和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完全结合,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并取消了集卡车的超高特权,让货车能完全符合中国的道路标准。

另一位交通部内部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集卡车上路即超限的责任不在于交通部62号文。4米的限高标准是根据我国公路桥梁设计标准制定的。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国三、四级公路桥梁净高为4.5米,其中包括0.5米的安全高度。为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行,防止货车通过桥梁时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并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才制定了货车限高4米的标准。

该人士表示,2004年出台的《GB1589-2004》里,就规定了货车在生产时就要符合限高4米的要求。但是,当时考虑到集卡的特殊性,《GB1589-2004》里给了集卡一个3年过渡期,规定2007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集卡车限高可以放宽到4.2米。但是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集卡运营者,谁都没有把这个规定当回事。

在最近发布的《GB1589-2016》里又特别规定:运送高度为2.9米高箱的集卡车,底盘高度不应超过1.1米。“我们希望通过技术标准要求,指导生产企业设计和制造符合规定的集卡车。”该人士说。

集卡车暂获豁免权

中集车辆集团技术总监申建文认为,拿集装箱的国际标准去公然对抗政府法规完全没有道理。他向财新记者表示,集装箱国际标准尺寸来自美国,但美国对集卡车的限高是4.11米,和中国限高标准相去不远,“也就是说,目前在中国跑的集卡车就算放在美国也是超高的”。

申建文表示:美国集卡车大多采用鹅颈式底盘,即装箱底盘有一处下凹,同时国际标准的40英尺高箱下面也都设计有一个鹅颈槽与之匹配。车辆搭载集装箱后,总高度得以降低。

鹅颈式底盘一次只能运载一个集装箱,追求“多拉快跑”的中国集卡运输行业普遍不愿接受。事实上,中国广为使用的是平板底盘。平板式底盘用途更广,除了运载高箱外,可以运载2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

“早在10年前,包括中集在内的货车生产商就已经在生产鹅颈式底盘,但却发现没有市场,所以大家就不生产了,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申建文说。

一位货车从业者向财新记者介绍,由于集装箱运输业界反对,2004年的治超行动给予了集卡车豁免权,导致了很多后遗症。比如有的货车司机为了运载超限货物,在不运载集装箱的半挂车上安装一个集装箱外壳,伪装成集装箱,容易造成事故。

申建文建议,4米限高需要严格执行,才能迫使集卡车生产厂家和运营者生产和使用符合标准的集卡车。但鉴于涉及从业者众多,在执行过程中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此外,可以加大力度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包括铁路和水利运载集装箱,缓解新政执行遇到的阻力。

“生产1.1米高的平板底盘在技术上可以实现,但必须整辆车更换,对从业者来说成本巨大,因此需要给他们一个过渡时间。” 申建文说。

9月26日,王先生和徐先生等多位集装箱运输从业者告诉财新记者:实际治超执法中,集卡车暂时重获豁免权。“集卡车最近已经不查了,协会和我们说,可以放心拉货了。”王先生说。然而国家法规有其严肃性,豁免窗口随时都有可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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