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资本联姻、自创公司也是明星触电互联网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与曾经明星代言的合作方式不同的是,明星会更加深度地参与到互联网公司的日常经营中。

当下互联网行业整体估值走势看好,红利难挡。明星在娱乐圈摸爬滚打数年积累下来的形象和人气,加之身后庞大的粉丝团体,使得他们拥有非同一般的执行力和号召力,跨界只是换了个领域赚钱而已。但二者协作运营企业,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

科技圈与娱乐圈的水火不容

明星纷纷投资互联网公司的动作足以证明,不少人都对互联网这块肥肉虎视眈眈,想要分一杯羹是必然的事。同时投资人的身份使明星镀上一层金边,也使得明星能够尽全力为企业着想。对于企业来说,短时间内虽无法判定明星对于品牌的销售到底可以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毋庸置疑的,这给企业带来了不俗的曝光率和知名度的提高。不过,风险永远与利益同在,黄晓明背锅事件、为中晋资产代言的“九球天后”潘晓婷在崩盘受影响等案例都是这把双刃剑锋利的一面。

其实,明星普遍是表演专业出身,他们对于互联网公司行业缺乏深刻的理解,以致于他们很容易产生加入企业无非是站台代言,于自身利益并无损失的想法。然而,纵观倒下去的平台,多半都是各种骗贷模式的隐性运作,对互联网了解甚少的人气明星根本无法发现。从东虹桥金融在线、某租宝、鑫琦资产,再到金鹿财行、中晋资产,P2P领域的弊端表现得尤为突出,行业深陷危机之后牵连而出的冤大头往往是对互联网一无所知的明星,或许明星应该慎重考虑投身互联网领域是否能打一出万无一失的如意算盘。

一方面,明星们对于这些站台的企业股东背景、信用状况、经营团队、运营方案、风控措施等信息普遍不会做深入的风险评估与了解。比如P2P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被曝传出兑付危机,并由此牵出了黄晓明是该平台的代言人和合伙人之后,众多网友在黄晓明的微博上讨说法,黄晓明则为自己喊冤,表示自己只是“帮助”涉事平台拍个短片,对涉事平台的资本运作模式和背后的利益链却并不知晓。

另一方面,明星对互联网公司的理财产品、风控手段、资产配置始终看不清楚、摸不到底,具体运作就更一无所知。例如,有些明星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代言也当作类似传统类商品的代言,不去对这类产品做深入了解,导致明星在企业跑路或破产后也难辞其咎。

总而言之,娱乐圈与科技圈大不相同,虽然两个行业水都深,但是科技圈的水深与娱乐圈的水深并非同一概念,娱乐圈水深多缘于潜规则与各种资源、名气、利益的交换,而科技圈的水深则缘于其模式运作的复杂程度。

整体来看,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互联网企业之间所比拼的不仅仅是资源,更重要的是产品和服务,如若单纯追求明星效应,而忽略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投入,那明星所带来的关注度也只可能让事情变得更糟。对于人气明星来说,如果只是以转型或者赚取钱财为主要目的,在不了解行业的情况下就盲目投入或入职,往往也会得不偿失。

刘旷,以禅道参悟互联网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文章TAG:明星  人气  互联网企业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