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这次Uber成为焦点不是因为正经业务,而是因为性骚扰。按照女当事人Susan J. Fowler在自己博客上的说法,她2015年加入Uber负责SRE的工作,入职第一天她的上司就对她进行明目张胆的性骚扰。当然这还不是最火爆的,最火爆的是,当她选择向更高级领导和HR投诉时,得到的答复是“这个人绩效很棒,惩罚他并不是好的选择”。于是这位当事人面临两个选择:要么去其它团队,要么继续工作,但可能被上司在绩效评定上穿小鞋。
去其它团队显然不是最优选择,因为她是来做SRE工作的,而不仅仅是“加入Uber”。HR说,如果继续呆下去,绩效评定时得分低就不能算“报复”,因为公司已经给过其它选择了。HR并且说,他们也不准备给实施性骚扰的人严厉处分,不能仅仅因为初犯就毁了他的职业生涯。然而后来女当事人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初犯”,她接触过的很多女性都受到过性骚扰,而且HR每次都表示这是“初犯”。后续的奇葩发现还有很多,比如企业文化活脱脱就是《权利的游戏》…… 最终当事人选择了离开Uber,另寻出路。
当事人在自己博客上贴出文章后引起轩然大波,根据Reddit上的讨论,此类性骚扰在硅谷屡见不鲜。按照《连线》杂志的报道,此类事件都有通用的模式:最早是女员工汇报性骚扰或者歧视,公司无动于衷;然后员工选择上网爆料,媒体跟进;接着公司承诺调查,有人因为丑闻辞职;最终,行业现状并没有改变。《连线》杂志列举了Github, Google, Squarespace之前发生性骚扰的例子,并且指出,这种现象不仅限于创业公司。在这些IT公司,HR往往过分看重“绩效”和“生产力”,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来约束员工的道德。文章最后问:在硅谷,“好工作”意味着什么呢?光有大笔期权、免费食品、桌上足球,明显是不够的。
我不知道大家看完这些资料是什么感受,我的感受很意外。第一重意外是Uber这样外部看来那么人性化、锐意进取的公司,内部竟然也有这样的问题;第二重意外是当事人向更高级领导和HR汇报之后,公司一面推脱处理,一面为保护员工而撒谎说是“初犯”;第三重意外是原来这样的情况在硅谷并不是孤例,而是有通用的处理模式;第四重意外则来自不少的反应——“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嘛”。
不过,或许这些意外都不应当是意外,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见怪不怪”。但我还是想说,在我的记忆里,以前IT公司的形象不是这样的。
我自己亲身经历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大众对IT(当时主要还是“电脑”)接受和认知的过程。与其它产业相比,IT天然就是带有光环的。就我所见,普通人虽然不懂细节,但大都认为,搞IT是和按规矩办事、尊重能力、“知识改变命运”等等相联系,是与“世界前沿”接轨的,自然而然戴着光环。所以有了高额的回报,大家也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是做传统生意,哪怕赚的钱更多,形象总是不如搞IT的。
文章TAG:IT Uber 李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