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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人违法断电断水挖路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哪个政府部门都应该有责任义务受理!
违法是违法又怎样,问题是没办法~

拆迁人违法断电断水挖路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2,拆迁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房屋拆迁法定程序介绍:1、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4、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5、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6、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7、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8、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9、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10、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拆迁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3,关于渎职问题涉及到拆迁应该向哪个部门反应或者举报

渎职理应向监察部门举报 拆迁问题由当地成立的部门受理
拆迁问题的话,一般是房管办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关于渎职问题涉及到拆迁应该向哪个部门反应或者举报

4,拆迁投诉要怎么处理呢需要走什么流程

遇到拆迁不合理的情况投诉,一般是解决不了问题,如果遇到相关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法院来解决这个事情。
没看懂什么意思?

5,拆迁补偿问题要投诉请问要找哪个部门

现在国家即将设立专门的城镇房屋拆迁投诉中心,再未设立之前,如果您对拆迁补偿的结果不认可,那么您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那么您可以申请当地的估价师协会进行评估复核。

6,拆迁纠纷一般往哪个部门反映合适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7,拆迁不合理投诉无门怎么办

具体哪一部分不合理,那么相应的处理方法也会不同。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所对应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以国有土地为例,如果在看到征收决定的时候,就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两个月内申请复议,6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评估不合理,那么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是鉴定。如果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复议或诉讼,如果不搬迁,不复议也不诉讼可能会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你们可以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拆迁工作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投诉,要求安排合理的时间,还居民一份宁静。 110是公安部门设置的,一般来讲主管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报警工作。但有的城市实施联运机制,110也可以指令别的部门出动处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8,哪个部门接受拆迁举报投诉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第三章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第十七条 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第十八条 菜地青苗(含套栽套种果树及其他经济作物)补偿,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地类为补偿依据。温室和大棚为一类菜地,按下列标准补偿:(一)常年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15-18元;(二)季节性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5-15元;(三)大棚生产蔬菜的菜地,每平方米5-12元。裸地生产蔬菜的青苗补偿,按下列三种地类标准补偿:一类菜地,每平方米4-7元;二类菜地,每平方米4-6元;三类菜地,每平方米4-5元。专业种植果树或其他经济作物的土地,以《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的规定和专家的论证结果,作为补偿依据。第十九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果树苗木植株稠密的,由评审专家按果树达到结果龄所应保持的株距进行确认,并按评审专家确认的植株数予以补偿。果树苗木植株密度未超出结果龄所应保持的合理密度的,按实际植株数予以补偿。第二十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钢砼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一)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35元;(二)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备、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三)砖瓦结构,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备和防冻设施的,每平方米20元。第二十一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木制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一)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二)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施、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18元;(三)木制骨架,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施及灌溉设施的,每平方米14元。第二十二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大棚,按下列标准补偿:(一)钢砼式大棚,每平方米12-16元;(二)钢木式大棚,每平方米10-14元;(三)纯木式大棚,每平方米8-10元。第二十三条 农民每户只限一处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作业用房;作业用房超面积或面积不足的,均按20平方米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一)砖砼式作业用房,每处4000-6000元;(二)砖木式作业用房,每处2000-4000元;(三)土木式作业用房,每处1000-2000元。
应由当地建设局管理,由拆迁引发的纠纷要具体分析,一是属房屋返还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在规定上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申诉,如果过了期限未申诉的,也还可以向检察院民行科提出申诉.二是拆迁人员违法行政的,可以象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三是有证据证明拆迁人员有受贿行为的可以向检察院反潭局举报.总之,违法拆迁是当前各地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直接向律师事务所咨询,我的qq390711983,有空探讨法律问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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