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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除了京东、苏宁、顺丰等少数几家以外,包括邮政、申通、圆通、中通、韵达、百世等都不再提供送货上门服务。这些不送货的快递员,他们把快递铺在了小区的一块空地上,让我下楼自取。我觉得送货上门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反倒成美德了。”有一位生活在北京的消费者,向我吐槽了他的境遇。

“送货上门”这样的传统美德,是时候该恢复了

在北京乃至其他发达省市,这位消费者的经历绝非个例。

两年前,在“放自提柜需要经过用户同意”规定实施后,快递员又遭遇“用户不在家”“用户不接电话”“小区不让进”等问题后,陷入了两难的局面。

现在,他们想到了新的办法:把快递集中地放地上,通过电话+短信提醒双重方式提醒用户拿取。

这种做法看起来损害了用户体验,但不违背“放自提柜需要经过用户同意”的规定,同时大大减低了末端配送成本,提升了单日送达效率。

应当说,在“禁止将快递放地上等用户取拿”的新规出台之前,这种方式是目前快递公司(快递员)解决最后200米配送的最佳方案,找到了效率+成本+合规的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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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必要回顾下近年来快递行业两条至关重要的规定。

2018年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针对“鼓励末端智能化投递”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规定提出: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可以看得出来,规定出台符合当时的背景,基本上照顾到了快递员和用户两端。考虑到了上文提到的“用户不在家”“用户不接电话”“小区不让进”等等普遍顽疾,鼓励智能末端服务设施,也就是自提柜。

没想到,随着智能自提柜的加速普及,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用户频频反映快递员未经许可将包裹放入自提柜。有一段时间,快递员未经用户许可将包裹放自提柜,引发了众怒,多家媒体批评报道。

“送货上门”这样的传统美德,是时候该恢复了

这两年,我们的政策出台不再滞后于发展需求。

于是乎,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交通运输部开始施行《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规定明确提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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