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的期待下,搜索引擎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比预想的更早出台。6月25日上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5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促进互联网信息搜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新规》虽然在周六早上发布,但还是引发了业界极大的关注。事实上,不管是中国网民还是全球其他地区的网民,乃至各大科研机构、组织,通过搜索引擎查找资料都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渠道,搜索引擎是互联网最重要的服务之一。如此重要的战略级服务,近几年高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然而行业在高速发展的时候,相关企业却忽略了从技术、机制等方面对其平台的索引内容进行把控的责任,甚至为了谋取利益人为的进行搜索结果排序,进而为虚假信息提供传播的温床,极大的对网民获取信息带来了误解和困扰。
笔者注意到《规定》总共有13条,其中特别提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不得通过断开相关链接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有不少媒体朋友在朋友圈、微博热烈的讨论“搜索服务新规13条”,正好我对国内的搜索引擎发展史有一定的关注,从1997年11月成立的搜索客到2000年1月百度的推出,从搜狐公司在2004年8月发力搜狗再到奇虎公司2012年8月推出的360搜索,基本上在我过去的一些文章都有所提及。今天欣喜的看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出台,这次新规的出台我认为意义重大,对未来的互联网搜索引擎乃至关联产业将带来巨大影响。
搜索引擎跨越19年专项规定终出台 行业进入健康发展轨
如果说1997年底推出的搜索客是中国第一代搜索引擎的话,那么搜索引擎服务在中国走过了将近19年的历史。这19年是中国搜索引乃至整个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9年,现阶段中国不管从网民数量还是互联网经济来说,都成全球领先国家,甚至在电子商务、即时通讯等领域,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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