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账号运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10月18日召开“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国视频工作会议,提出:将对即时通信、新闻资讯、论坛社区、网络直播、知识问答、生活服务、电子商务、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各类网站平台账号乱象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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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盯五类账号运营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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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账号“转世”。
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禁已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以相同名称、相似名称等关联名称重新注册,对于已被关闭的账号主体,根据违法违规程度设置一定的禁止重新注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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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违法违规。
坚决处置名称、昵称、头像、简介和封面等包含违法违规信息的账号,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组织机构名称、标识以假乱真误导公众的账号,不具备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资质仍从事专业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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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人账号虚假粉丝。
严格管控网络名人账号异常涨粉行为,全面清理“僵尸”粉、机器粉,大力打击通过雇佣水军等方式的非自然涨粉行为,定期清理“僵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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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用户账号恶意营销。
从严处置利用社会时事“蹭热点”、发布“标题党”文章煽动网民情绪的账号;传播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直播、主播账号;炒作明星八卦等泛娱乐化信息,引发网民互相攻击的账号;以知识传播名义歪曲解读国家政策,干扰公众认知的账号;“带节奏”操控评论,干扰真实舆论呈现的水军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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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租售网络游戏账号。
严格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和登记要求,清理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的租售交易。此外,因机构调整等原因无法注销的政务号也将予以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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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早有专家对账号运营的各种乱象以及乱象产生的本质源头进行过解读。其中,直接指出[自媒体营销]的受众是“人民群众”,而不是资本眼中的“流量”。自17年以来我国已经进入监管自媒体的时代。
今天提出的整治五类账号运营乱象,实际之前也是反复强调过的“不法营销方式”的几种类型。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个别自媒体营销号通过不法营销方式获取大量关注,利用不法传播手段,非法制造舆论点,裹挟不明真相的公众,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消费者权利、合法经营者合法权利和政府公信力。自媒体本质具有媒体属性,受众是社会大众,表达场所是网络公共空间,所涉及的内容不仅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还应遵循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道德。国家网信办这次对自媒体的整治行动,得民心顺民意,是以保障公众网络知情权和表达自由为核心的,是长期以来网民强烈反映的结果,是依法上网、依法管网和依法治网的重要体现。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张铮
一些自媒体平台围绕“注意力市场”架构,以“点击”和“流量”作为诉求,导致乱象丛生,劣币横行。这次整治行动,响应了网民对清朗网络空间的核心需求号召,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平台的主体责任,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正规内容生产者的权益。整治互联网乱象还有三个方面需要注意。其一,对自媒体的整治,不应将内容生产主体的“所有制属性”作为依据;其二,整治行动的延续需要“放管服”;其三,靠算法传递导向,靠智能引领价值。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方禹
早在2017年6月1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的生效实施,意味着传统的对门户网站监管的时代转入了对“自媒体”监管的时代,将“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都纳入了互联网新闻监管范畴。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此次国家网信办对自媒体“亮剑”行动就是强化执法的最有力体现,通过立法、执法有机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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