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以为常的事物,很容易被人忽视它的本质。对信息流本质的追问,或许更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底层的商业逻辑。而后,对于当下的信息流之争会如何演化,做出一些可能的合理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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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流的本质和信息流营销
信息或信息流的本质是什么?
从营销的角度看,信息是连接信息和消费者的媒介,而之所以“信息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概念,是因为信息本身的体量在变大。
在前互联网时代,信息是相对稀缺的。桌面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让信息爆炸性增长,信息和商品、消费者的关系出现了变化。
信息的地位随着体量的增长而上升,和资金流、物流一样需要被企业重视,因此它值得拥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字——信息流。
信息膨胀成为“信息流”之后,对商品的营销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营销策略需要向信息流的内容倾斜。换句话说,基于信息流的营销必须懂得如何将商品信息做成更易于传播的样子,以便在大量的信息中脱颖而出,触达并占领消费者心智。
那么,演化为信息流的信息,和它所连接的消费者、商品,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变化呢?
之前信息是商品的一部分,信息就像商品散发出的“气味”,经由媒介传播到更多消费者的视听感官。而现在,信息成为消费者生活的一部分,人人都被信息环绕着,我们浏览信息、消费信息,就像呼吸空气一样。
也就是说,信息和消费者的关系更为紧密,跟商品的关联相对减弱。于是,营销随之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麦克卢汉甚至直截了当地说,“信息是关键的商品,而实物只不过是信息运动的偶然形态。”换句话说,商品成为混在信息流中的一小部分惊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商品越来越像是信息流带给消费者的“增值服务”。
那么,营销商品就变成了营销信息,就像挖凿运河控制水流方向和流经地域一样,给信息修筑更快更宽的传播网络、建设更多的信息分发平台、普及更多的信息接收终端(如智能手机、智能手环、智能音箱)。
以上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带来的改变有两方面:
第一,让信息无远弗届,覆盖有人居住的地方,顺便在信息流中夹带商品信息,从而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信息流中的内容成为了营销的主体,商品信息成为内容的增值服务,所以谁创造出更先进的“内容生产线”和有效的分发规则,谁就对作为“增值服务”的商品供应商有更高的议价权,从而成为信息流红利的获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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