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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低碳环保如何认证

办理绿色环保证书 1:颁发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标志” 全国优质品牌战略推广联合会更多供应绿色环保产品证书认证机构 1:颁发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标志” 全国优质品牌战略推广联合会更多供应绿色环保产品认证办理 1:颁发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标志”全国优质品牌战略推广联合会更多供应

绿色低碳环保如何认证

2,低碳产品认证的简介

所谓低碳产品认证,是以产品为链条,吸引整个社会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向产品授予低碳标志,从而向社会推进一个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和消费模式。以公众的消费选择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低碳产品技术,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最终达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效果。正是由于低碳产品认证的这种作用,国外低碳产品认证项目在近二三年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已经有德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开展低碳产品认证。中国环境保护部在参考了国外低碳产品认证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在中国环境标志框架下,把产品服务归入适当的分类,设置“气候相关”类产品。与每年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对纳入“气候相关”类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碳排放的限值要求。按照原有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体系,对通过认证的该类产品授予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以表示该类产品对减少碳排放、保护气候方面的积极作用。

低碳产品认证的简介

3,低碳产品的低碳产品认证

是以产品为核心,在产品的整个生产和销售的链条上,都采取低碳的过程和模式,以最低的能耗生产出最优质的产品来。低碳产品认证是政府用半强制化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以创新为手段,努力开发低碳产品技术,以产品为导向,引导全社会消费者向低碳的生活模式转变。英国、欧盟国家、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已进行了很多产品的低碳认证。2004年时,德国就已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达4000多种,占全国生产产品的30%以上,日本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达2500多种。我国已经实行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和产品的环境认证体系,尚没有低碳的相应要求和指标,还只是停留在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的内容层面上。

低碳产品的低碳产品认证

4,低碳产品认证的具体实践

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立足于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以综合性的环境行为指标为基础,低碳指标为特色,促进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服务于国家低碳经济发展。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一方面对生产领域中各类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设定相关限值标准,可以帮助生产商和销售商更好地传播产品在保护气候方面的信息,对于产业自身节能减排、提高本身竞争力有很大作用;另一方面低碳产品认证可以成为联系公众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纽带,帮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进行判断和选择,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消费价值导向,有助于构建全方位的生态消费体系和形成新的消费价值观,推动我国低碳和可持续消费,引导消费者为保护气候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70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实施,保护环境,我部决定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修改方案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修改方案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修改方案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修改方案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环保 标准 修改 公告 2010年11月25日,首批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获证企业颁证仪式在北京举行。为推动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9月27日发布了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电动洗衣机、多功能复印设备和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等首批4项中国环境标志低碳标准。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查、评定,首批共有11家企业的292种型号的产品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刘志全副司长、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唐丁丁主任出席了颁证仪式并为获证企业颁奖。越来越多的政府将低低碳产品认证作为一个工具,通过向产品授予低碳标志,从而向社会推进一个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模式,最终吸引整个社会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达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效果。很多国家都纷纷开展了自己的低碳产品认证计划。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是立足于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中国环境标志的图形由中心的青山、绿水、太阳及周围的十个环组成。图形的中心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整个标志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以综合性的环境行为指标为基础。

5,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吗

中国环境标志是中国官方的产品证明性商标,图形的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同时十个环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同字,其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优秀,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符合特定高标准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保优势。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认证项目。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中环联合认证有限公司开展的自愿性认证项目。两家都是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两种认证各有侧重,都是消费者受众面广,政府采信的环保产品认证。

6,中国绿色环保低碳企业认定证书办理流程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程序:  A、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  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  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  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  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B、增项认证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  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免检  申请;  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C、境外企业认证  1.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申请表》(境外企业),并按境外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  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  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  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  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D、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  监督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  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E、复评认证1.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

7,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是什么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俗称十环认证,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俗称十环认证,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十环标志(十环I型标志)是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一种“证明性商标”。它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能源等环境优势。可认证产品分类包括:办公设备、建材、家电、日用品、办公用品、汽车、家具、纺织品、鞋类等。发放环境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环境,它通过两个具体步骤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环境标志向消费者传递一个信息,告诉消费者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这类产品;二是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使企业环保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
生态标志认证即生态标签制度,是欧共体一种自愿性认证。法规归口european union eco-labeling board,欧盟生态标识委员会;建立生态标签体系的初衷是希望把各类产品中在生态保护领域的佼佼者选出,予以肯定和鼓励,从而逐渐推动各类消费品的生产厂家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使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到使用,直至最后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属于体系认证一种,法规归口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对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处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区别:前者是欧共体认证,后者是国内认证;认证及监管机构不同;

8,如何申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先了解您欲申请的产品,有无认证标准。若没有,可找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索取《环境标志种类建议表》,秘书处将与您直接联系,为您开通认证道路。 若该项产品已有认证标准,您可向所在省级环保局或秘书处领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书》,填写后将有关材料一并报省级环保局初审。 秘书处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会尽快发出文件审查通知单和收费通知单(执行国家计委[1999]1610号文),与您签定正式认证合同。 秘书处将书面通知您应完成的现场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派审核人员赴现场检查、抽样,并负责编写综合评价报告和报批工作。 在您的认证申请获得批准后,秘书处将通知您领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先了解欲申请的产品,有无认证标准。若没有,可找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索取《环境标志种类建议表》,秘书处将与公司直接联系,为公司开通认证道路。 若该项产品已有认证标准,公司可向所在省级环保局或秘书处领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书》,填写后将有关材料一并报省级环保局初审。 秘书处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会尽快发出文件审查通知单和收费通知单(执行国家计委[1999]1610号文),与公司签定正式认证合同。 秘书处将书面通知公司应完成的现场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派审核人员赴现场检查、抽样,并负责编写综合评价报告和报批工作。 在公司的认证申请获得批准后,秘书处将通知公司领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具体流程如下: 1.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9,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由哪个部门认证

根据《中国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环境标志所有权归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指定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为我国唯一受理和认证中国环境标志的机构。
a、初次认证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进行文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用度及年度监视检查用度,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2.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写环境标志产品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5.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6.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向认证中心订购或签定标志授权印刷协议;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8.年度监视审核每年一次。b、增项认证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假如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免检申请;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c、境外企业认证1.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境外企业),并按境外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用度及年度监视检查用度,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视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d、年度监视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视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视检查每年一次。e、复评认证1.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千万别忘记点击采纳回答哦--------------

10,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认证包括哪些程序

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认证中心检验室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抽样方案; 3.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产品部检查室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同时通知省市环保局派员参加;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4.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二、增项认证 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免检申请; 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 三、境外企业认证 1.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境外企业),并按境外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费用及年度监督检查费用,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 四、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a、初次认证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环境标志保障体系文件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进行文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用度及年度监视检查用度,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2.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写环境标志产品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5.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6.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向认证中心订购或签定标志授权印刷协议;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8.年度监视审核每年一次。b、增项认证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假如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免检申请;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c、境外企业认证1.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就其在国外生产、国内销售的产品申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境外企业),并按境外企业认证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报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产品部办公室进行初审,与申请认证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认证用度及年度监视检查用度,并向企业下发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受理通知书; 3.认证中心检查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向企业下发文件审核意见,企业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文审意见进行整改; 4.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认证企业及产品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和抽样方案,产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6.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7.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8.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9.年度监视审核每年一次。与国内认证企业年检区别的是,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增加一次市场抽检。d、年度监视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视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视检查每年一次。e、复评认证1.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 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千万别忘记点击采纳回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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