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假设出于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考虑,监管政策变得愈加严苛,倘使信贷撮合及投资业务被纳入违规项目,那么51信用卡的主要营收业务毫无疑问将会遭受重创。此外更为现实的是,在监管备案期间,51信用卡若未能及时完成备案,其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也会面临被取缔的可能。

二来,数据显示51信用卡在2017年面向信用卡持有人的贷款产品交易里,大约74.1%来自信用卡管理用户。

从数据中至少可以看出,51信用卡的基础信用卡管理服务,为其贷款金额的促成提供了较大的流量来源。但从另一方面也折射出,51信用卡的信贷撮合服务过于依赖其旗下的信用卡管理用户,而对于非信用卡管理的用户来说,吸引力似乎不是很大。由此也可进一步推测,过度倚重信用卡管理用户“生存”的51信用卡,对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的备案及合规化也越是紧迫。

由监管所带来的隐藏风险,也并不能成为51信用卡“抗风”能力强弱与否的直接证明,顶多表明51信用卡目前受单一营收业务的牵制过大,比起其他多元化收入均衡的互金企业来说,其更易受到监管之风的威胁而已。

但有一点可以预测的是在监管大环境下,51信用卡的营收虽然近两年有了明显增长,但其后续的发展依旧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51信用卡的两种窘境

实际上,除了目前还未直接表现出来的监管风险,51信用卡还面临着一些真实的窘境。

一、科技、信贷介绍服务营收占比双双下降

去年12月份相继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现金贷综合资金成本不得超过36%的年化利率。

《通知》背景下,51信用卡的业务也受到了影响。由于其若干小额短期贷款年利率已经“触犯”政策红线,即超过36%,故而该业务在2017年底被终止。虽说此项业务的收益占51信用卡总收益不大,只有3.7%,因此该业务的终止对51信用卡的收益似乎无伤大雅。

不过从其业务上的多元化方向考虑,这一占比不大的业务多少有些分量,对51信用卡来说算是食之“有”味,弃之可惜。

此外还有另一被忽视的点,招股书显示的51信用卡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收益连年增长,而信用卡科技服务费、信贷介绍服务费的收益却在2015至2017年逐年降低。尤其是信用卡科技服务费,曾在2015年占51信用卡总收益的50.16%,贡献了一半营收,却在2017年骤降至6.19%。

同样,信贷介绍服务费的收益在2015年占总收益的比例也高达30%,2017年也下降至8.35%。一边是信贷撮合业务的崛起,另一边两项业务的营收占比却在“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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